日期:2007-06-25 13:58
常必要的措施。B7 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在约定期限内的时间和/或在指定的目地港受领货物的点,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提货单和/或通常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或多式联运单据)以使买方得以在目的港从承运人处受领货物。如买卖双方约定以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