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3:43
按统一批量、总批量和混合批量的形式运到指定地点的文件;"发货人"--运输文件上指明的为将货物运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境能完成货物装载行为并将其转交货物承运人的人;"收货人"--运输文件上指明的预先决定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进口商品的人;"财务调节责任人"--签订了外贸买卖合同或换货合同并据此实现了结算的哈萨克斯坦人;"发票价值"--根据商品外贸买卖合同或换货合同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商品价值,或对应补偿供货的商品价值;"海关价值"--根据哈萨克共和国海关法确定的商品价值;"贸易国"--在其领土上注册(居住)的人,无论其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