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2:03
单上作空白背书。10月14日,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并通知深圳公司付款。10月20日,深圳公司通知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因单据与信用证规定不符,拒付货款。同日,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通知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拒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1989年10月11日,承运船“科达?玛珠”轮抵湛江港。湛江船代为承运人委托的船务代理。10月18日“科达?玛珠”轮卸货完毕,5,023包苏丹原棉存放于港区仓库。深圳公司向湛江海关申报进口苏丹原棉。10月20日,深圳公司向湛江船代办理提货手续,因无正本提单,湛纺公司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