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1:49
未抵扣进项税额2,289,728元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例2、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额小于“免抵退”税额: 某鞋厂2000年3月份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若该企业1季度总出口销售收入69,838,796.80元,总内销收入54,920,000元,试计算该企业“免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