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09:53
口货物所进行的杂项作业,其工时费标准按作业地点划分:在岸上进行的,按《港口费收规则》(内贸部分)规定的标准计收,(3.3O元/每人?工时);在船上进行的按(外贸部分)规定的标准计收。(普通工 7.1c元/每人?工时,技术工1O.5O元/每人?工时)。工时费以每个工人实际作业的时间分别计算,(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例如:港口派十名工人到某轮某舱进行特殊扫舱,3O分钟后,扫舱完毕,特殊扫舱费应按10名工人每人1小时计收。计收工人待时费,按从舱底至库、场整条作业线的工人人数(包括机械司机,指挥手和本作业线的理货人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