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15 17:28
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3.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三个月内,完成复核和查验工作;对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公告企业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地方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企业执行准入条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公告企业进行抽查。鼓励社会各界对公告企业准入情况进行监督。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的将撤销其公告资格:
1.填报相关资料有弄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