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1-07~2017-11-11
30000元
10000元
■参展事项:
1.索取参展报名表认真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组委会。
2.参展商申请展位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展位费用电汇到大会的指定帐号,汇款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核查;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付款,组委会将不保留原定展位。
3.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4.为了保证大会整体形象,组委会保留调整部分参展商展位的最终权力。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