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8-11 09:05
质检总局又联合发布第11号公告,2009年发布第36号公告,均明确规定禁止进口废轮胎及其切块、硫化橡胶废碎料、下脚料及其胶粉,各种形状的硬质橡胶废碎料等。
虽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但国内仍有个别人鼓动进口国外废旧轮胎,且走私进口也未禁绝。近期,国内再次出现要求国家放开废旧轮胎进口和取消废轮胎进口限制的舆论,因此严防境外废旧轮胎进口绝非易事,可谓任重道远。
2009年10月14日,在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召开的资源综合利用专题座谈会上,有关领导在讲话中明确强调,我国资源综合利用必须站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必须从大局出发。